2007年6月29日 星期五

維生素:維生素A

營養素的需要量--維生素:維生素A
維生素A為維持人體正常視覺功能,生長發育及組織分化所必需。維生素A缺乏之初期症狀為夜盲症,長期缺乏則導致全身皮膚及黏膜上皮組織乾燥、角質化及乾眼症(Xerophthalmia),嚴重缺乏可能因而造成失明,又因免疫能力降低容易感染疾病而死亡。於開發中國家相當普遍,常見於五歲以下之兒童。台灣地區膳食營養狀況已大幅改善,近年來已少有較嚴重的維生素A缺乏症的發生。

膳食維生素A之來源可分為二:其一篇動物性 食品所含之視網醇(retinol)及其衍生物;其二為 植物性食品所含之維生素A先質(provitamin A) 即類胡蘿蔔素(carotenoids)。

較普遍之維生素A先質有beta-胡蘿蔔素,alfa-胡蘿蔔素,grma-胡蘿蔔素,存在果實中之beta-cryptoxanthin等。維生素A先質可因其種類、調理方式、膳食型態等不同而導致其吸收率及生理活性各異。一般而言,色素豐富之植物性食物如綠色蔬菜類及蕃茄等其生理活性較低;色素較單純之食物如甘薯,其生理活性較高。此外「 膳食中蛋白質及脂肪含量對維生素A先質之吸收利用率亦有影響。以國人之膳食型態而言,由於蔬菜類於總維生素A攝取量中所佔比例甚高(62%)(1), 其所提供之維生素A活性將會偏低。然國人膳食習慣多以油炒之方式烹食蔬菜,則可能有助於維生素 A先質生理活性之維持。國內常用之食物成分表所 列維生素A之含量乃以傳統AOAC所建議之管柱層 析法所分析,因此仍未能將各維生素A先質予以分 離再做各成分之生理活性計算總數後分別計量,以致對某些植物性食物中維生素A含量有高估之現象。 維生素A之活性早期以0.30g all-trans-retinol 或0.6Og all-trans-beta-carotene定為l IU(Internat- ional Unit,國際單位),乃因使用合成純品於人體 或動物實驗中發現2g。 beta-carotene純品之活性約相 當於lg retinol純品。然植物性食物中beta-carotene 之吸收率偏低,且beta-carotene以外之類胡蘿蔔素之 生理活性又大約只有beta-胡蘿蔔素之半,故以國際單 位(IU)之計量方式難以準確估算出食物中維生素A 活性。目前英、美等先進國家以及FAO/WHO之建議攝取量,均已改為以視網醇當量(RE,Retinol Equivalent)為維生素A計量單位:

l RE(Retinol equivalent=lg retinol
=6g beta--carobne
=l2g other provitamin A carotenoids
=3.33IU Retinol
=1O IU provitamin A carobnoids

由於目前台灣地區可供利用之食物成份表大多仍只 以國際單位(lu)列出食品中之維生素A含量,基於應用上之方便,本次修訂之建議量仿似硯網醇當量與國際單位並列。
一般而言,營養素建議攝取量之訂定,主要乃 基於下列幾種資料:
(1)不同劑量之該種營養素進行補充,找出叫冶憾跌 乏症狀之劑量。
(2)以營養素乎衡實驗找出可達成平衡之營養素攝取 量。
(3)可使組織中該營養素達到飽和之攝取量。
(4)健康正常人或母乳哺餵嬰兒之實際攝取量。

此外,亦需配合食物供應狀況,以訂出符合實際之建議攝取量。本次維生素A建議食取量之修訂 係根據1988年FAO/WHO(2)所建議之觀念,以安全 攝取量(Safe Level of lntake)為建議之基礎。其安全 攝取量之估算乃認為成年人肝臟中維生素A濃度應 維持在20微克/公克肝臟以上,以避免缺乏症狀, 並維持正常之血清視網醇值,再依據Sauberlich而ch(3) 等人之研究所得出之平均每人每日體內維生素A代 謝轉換率(Fractional Catabolic Rate),計算出維持上 述肝臟維生素A濃度之安全攝取量。嬰兒之安全攝 取量則根據母乳哺餵嬰兒攝取量來計算。其他成長 中之各年齡層則由嬰兒及成年人之安全攝取量以內 插法而求得。FAO/WHO對各年齡層維生素A安全 攝取量之估計值列於下表:

本次所修訂建議攝取量表中維生素A建議攝取 量之視網醇當量部分即依據上表乘以各年齡層之體 重取其整數值而得。而以國際單位表示之部分,根 據潘氏等(1)分析黃氏等1980年國民營養調查所得資 料顯示:植物性食物來源之維生素A佔國人維生素 A總攝取量之80%左右,此為十多年前之資料,而近年來國人動物性來源維生素A攝取量有升高趨勢。 故將視網醇當量換為國際單位時,乃基於推定國人 攝入之植物性來源維生素A先質,佔總維生素A攝 取量的乃%,動物性維生素A則佔25%之比例,計 算並取其整數值得出以國際單位表示之建議攝取量。 6~9個月之嬰兒則因並未完全離乳但已補充固體食物,故推定以動植物來源各佔50%之比例計算其 以IU表示之建議攝取量。而6個月以下之嬰兒其維 生素A來源則推定100%全為動物性來源。

近年來,學界對營養素建議攝取量之意義有不 同之看法,尤其對某些營養素除其本身之生理功能 外尚具預防疾病或對其他營養素之吸收或生理功能 有間接影響者較具爭議。本次修正,基本上採取安 全攝取量之概念。因此如攝取量超過建議並不表示 必需降低攝取量,再者此一建議量的維生素A是否 能充分滿足防止癌症的功能,並未列為主要之考慮 因子。僅在計算出安全攝取量後取其較高之整數為 建議量以鼓勵國人攝取較高之維生素A。因此我國 成人之標準體重雖略輕於FAO/WHO所發表之平均 體重,但本次修訂之建議量則與FAO/WHO之建議 量相同,成年男子為600 RE,成年女子為500 RE。 此一建議量比台灣地區國人實際之攝取量稍低,但 因本建議量採安全攝取量為估算之基礎,因此超過 建議量並不表示需要向下修正。本版維生素A建議 量較之前一版低,主要原因也是所根據之基礎理念 不同之故。英、日等國最新版之維生素A建議攝取 量亦同樣根據FAO/WHO之建議訂定。

長期大量攝取維生素A對小孩及成人均有毒害, 造成所謂之維生素A過多症(Hypervitaminosis A)。 其一般症候為厭食、皮膚過敏乾燥、脫皮、骨及關 節痛、 易骨折 、 頭痛及肝臟脾臟腫大 。 因此應避免 過量服用高單位之維生素A 製劑 。 對孕婦而言每日 攝取量應低於3000 RE ( 10,000 IU ) , 嬰兒應低於 900 RE ( 3,000 IU ) ,一般成人之每日攝取量亦以不 超過7500 RE ( 25,000 IU ) 為宜 。


資料來源: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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